記者李鴻典/台北報導
新竹市東大路一段「正義輪胎行」昨(15)晚發生火警,4大人、4小孩葬身火海,起火原因竟為屋主的二兒子31歲陳彥翔,疑與家人吵架憤而縱火。此案引發社會高度重視,律師林智群感嘆,有什麼仇恨,可以連自己妻兒都燒死?無法理解。
林智群律師指出,一口氣把8個家人燒死,罪證確鑿。他也分別寫下刑事跟民事責任:
刑事責任:
地檢署跟法院要處理的是:
1.成立幾個故意殺人罪?有沒有成立公共危險罪?大人已經在樓下又跑上去救小孩,算不算成立故意殺人罪?大家一定覺得這是什麼鬼?但不好意思,法院就是要處理這個問題。
2.行為人精神狀態?大家一定又覺得這是什麼鬼?但不好意思法院還是要處理這個問題。
3.行為人是不是受到刺激才犯案?大家一定又覺得這是什麼鬼?但不好意思法院還是要處理這個問題。
4.量刑,如果沒精神問題,沒受到刺激,應該是死刑,差別只是幾個死刑而已。大家一定又覺得這是什麼鬼?但不好意思法院還是要處理這個問題。
林智群律師說,民眾覺得無關緊要的點,地檢署、法院還是要一個一個確認的。上面是刑事責任,下面是民事。
1.故意殺死繼承人跟被繼承人,直接喪失繼承權。
2.就算那8個人有保險,受益人故意造成那8個人(被保險人)死亡,喪失其受益權。保險金變成遺產,行為人沒繼承權,也領不到。
林智群律師感嘆,兩個店面一個給哥哥,你不爽,現在兩個都給哥哥,你高興了嗎?
資料來源:三立新聞網 setn.com